直击证券法修订草案四审 筑牢法治根基亮点多

来源:中国证券报 昝秀丽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9-12-25 11:16:28
【提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分组审议了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  分组审议期间,与会人员的建议聚焦注册制全面推广、加大证券违法成本、投资者保护改革三条主线。与会人员表示,历经四审,证券法修订充分听取和吸纳各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分组审议了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

  分组审议期间,与会人员的建议聚焦注册制全面推广、加大证券违法成本、投资者保护改革三条主线。与会人员表示,历经四审,证券法修订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后,做出修改,出台时机成熟,建议尽快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优化资本市场制度供给,掀开资本市场深改新篇章。

  全面落实注册制是重中之重

  聆听、交流、碰撞、思考,六组分组审议讨论心系市场关切,而注册制法定化是本次证券法修订的重中之重。

  “注册制法定化关系到整个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与上亿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因此必须全面落实好,以打造一个规范、透明、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23日下午中国证券报记者来到第二组分组审议现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新华正在就证券法修订发表意见。

  曾任证监会副主席的刘新华可谓是资本市场制度改革研究的行家里手。他表示:“审议稿中关于注册制的表述,对资本市场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阶段、运行的实际、市场的预期和未来发展的方向。”为了使注册制得到更好实施,刘新华建议关注四大关系:一是关注并处理好交易所之间的关系,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都实施注册制的情况下,如何防止交易所为吸引更多上市资源,在审核过程中降低或是变相降低审核标准的问题;二是处理好证券交易所与证监会职责之间的关系;三是构建动态的上市与退市的关系,在注册制优化前端入口的前提下,如何建立有效的出清机制,需要在后续注册制实施过程中制定有突破、有效率、多元的退市制度安排;四是全力处理好放权与防止滥用权力的关系。

  加大违法成本成“共识”

  “近些年涉及到证券违法犯罪的手段更加隐蔽多样,涉案的金额也在不断增大。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的原则,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中国证券报记者23日来到第三组分组审议会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季幸正在就市场关切的加大证券违法成本问题发表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毅提出建议,对于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在现有条款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提高处罚下限,处罚上限也不要简单地封顶,从而显著提高违法成本,达到严惩震慑目的。

  紧抓投资者保护主线

  “建议在修订草案第6章投资者保护一章中增加有关证券市场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即针对受侵害者众多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如果没有合适主体或者合适主体不提出诉讼的,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那顺孟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钺锋说,注册制改革在证券发行审核方面做了“松绑”,这意味着必须加强后端的监督,以保障证券发行活动的诚信、公平。从境外经验看,设置专门的民事诉讼制度特别是集体诉讼制度,是资本市场放松前端管制,加强后端监管的重要制度,能够有效缓和市场矛盾,弥补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并通过巨额赔偿对违法行为人造成震慑。



  • IPO在线(www.chinaipoline.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联系邮箱:chinaipoline@126.com(值班电话:010-58436860)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内容已注明来源,仅供阅读,所有图文稿件版权均属来源处所有,转载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转载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其内容真实性。如稿件转载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删撤处理。 (备案号:京ICP备18012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