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率先完成RCEP协定核准 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最高水平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3月22日表示,目前,中国已经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就是RCEP的核准,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
商务部国际司司长余本林介绍,目前,除中国已率先完成RCEP协定的核准外,泰国也已经批准协定。
商务部国际司司长 余本林:所有成员国均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前批准协定,推动协定于明年1月1日生效。
余本林表示,协定一经生效,各国之间就会按协定规定立即降税,履行服务投资开放承诺,执行协定各领域的规则。在推动协定实施方面,各部门各地方要做好RCEP实施国内各项准备工作,推动协定优惠政策早日落地。
90%以上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
RCEP是各项指标领先全球的超大自贸区。15个成员国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协定生效后,货物贸易方面,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主要产品是生效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有望在较短时间内惠及各国企业和消费者。
商务部国际司司长 余本林:我国对东盟十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承诺的最终零关税税目比例均为90%左右。我对日本、韩国承诺的最终零关税税目比例均为86%,日韩对我承诺的比例则分别为88%、86%。
中方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最高水平
在服务贸易方面,中方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承诺的服务部门数量在我国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管理咨询、制造业研发等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
市场准入均采用负面清单模式
在投资方面,RCEP投资章对原“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投资规则进行整合升级,投资市场准入上,各成员国均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做出承诺。
商务部国际司司长 余本林:对我国来说,这是我们首次在国际协定中纳入非服务业投资负面清单,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领域做出高水平自由化承诺。其他各成员方也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做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
此外,RCEP拓展了原有多个“10+1”自贸协定的规则领域,对标国际高水平自贸规则纳入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贸易救济、竞争、政府采购等议题,作出符合区域特点和需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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