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手规范债市信用评级行业

来源: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21-3-29 8:46:58
【提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3月28日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专家表示,本次五部门联合出手对债券市场评级行业进行整顿、规范,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防范化解债券市场风险。  压实评级机构责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3月28日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专家表示,本次五部门联合出手对债券市场评级行业进行整顿、规范,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防范化解债券市场风险。   压实评级机构责任   《通知》起草说明指出,《通知》立足提升信用评级质量,从规范性、独立性、质量控制等方面强化信用评级行业要求,强化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准确性和稳定性,构建以评级质量为导向的良性竞争环境,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市场纪律,压实评级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中介责任,引导其将声誉机制作为生存之本,充分发挥风险揭示功能。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坚守评级独立性;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优化评级生态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格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在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方面,起草说明强调,一是要求评级机构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二是对于评级大幅调整行为,要求评级机构对评级方法模型进行检查和评估;三是强调评级机构跟踪评级的及时性,提高跟踪评级的有效性和前瞻性;四是要求评级机构主要基于受评主体自身信用状况开展信用评级;五是鼓励评级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在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方面,一是细化评级机构信息披露,要求分开披露受评主体个体信用状况和外部支持提升情况的信息;二是鼓励发行人采用多评级,引导扩大投资者付费评级适用范围,发挥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三是明确评级机构评价评估应以评级质量为核心、以投资者为导向,并定期组织开展。   另外,在严格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惩戒力度方面,一是联合制定统一的评级机构业务标准,   加强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防止监管套利;二是加强对评级质量和全流程作业合规情况的检查;三是对违规机构和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专家表示,近年来评级行业存在不少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对违约风险预警功能弱等现象,甚至出现一些高评级企业违约的情况,暴露出评级机构未能归位尽责等问题,也为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埋下风险隐患。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表示,去年12月,央行组织召开的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指出,评级行业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近期各方监管连续出手,评级机构面临较大的外部压力,对发行人评级可能趋于谨慎。”明明说,部分主体评级虚高已是市场共识,评级从虚高逐步回归的过程可能会影响信用市场重新定价。但是,从中长期看,为净化市场环境,本次五部门联合出手对评级行业的整顿将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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