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

来源: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21-6-9 8:29:34
【提要】央行6月8日公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1)》称,目前,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上升势头得到遏制,金融风险逐步收敛、整体可控。但也要看到,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疫情冲击下,市场主体债务违约风

央行6月8日公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1)》称,目前,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上升势头得到遏制,金融风险逐步收敛、整体可控。但也要看到,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疫情冲击下,市场主体债务违约风险可能上升,金融机构面临不良资产上升压力。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加强风险监测预防,完善风险处置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多渠道补充银行资本金,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具体而言,一是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和重要监管措施的沟通协调以及风险信息共享,密切监测区域金融风险。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配合,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提示风险,提出专业化的风险防范处置思路,协调推动分类处置金融风险。

  二是健全金融风险监测机制。完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与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逐步将主要金融活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宏观审慎管理,发挥宏观审慎压力测试在风险识别和监管校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评级、监管评级、压力测试、风险排查、现场核查等,及时监测识别风险。

  三是完善风险处置长效机制。聚焦早期纠正和市场化处置平台建设,有效发挥存款保险制度作用。支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加大不良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和核销处置力度。稳妥处置个体机构风险和重点领域风险,严格压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压实地方政府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压实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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