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ST新亿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

来源:黄一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21-10-25 12:49:14
【提要】10月22日晚间,*ST新亿(600145)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1338.54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00%;虚增2019

10月22日晚间,*ST新亿(600145)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1338.54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00%;虚增2019年营业收入578.86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5.76%。经追溯调整后,*ST新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2019年由盈转亏。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再结合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345.87万元,公司2018年-2020年连续3年实际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等情况,若后续监管机构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事实与事先告知书相同,根据规则,公司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会直接退市。

    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终止上市,但公司却“没有反应”,在公告中称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这显然不符合规则和事实。记者注意到,上交所当晚向公司发出工作函,函中直接点明公司表述不准确,要求公司充分提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你公司应当根据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收到事先告知书继续“戴星”,后续收到正式决定书或将停牌。

    记者查询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程序发现,公司在本次收到事先告知书后,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程序已经启动。

    此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如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与事先告知书一致,公司股票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停牌。交易所将按规定在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期满摘牌退市。

    虚增收入迹象明显 财务造假早有端倪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新亿存在虚增保理业务营业外收入、虚增贸易收入、违规确认物业费收入及虚构抵账租金收入等多项财务造假行为,连续两年虚增收入和营业利润。回头深挖公司前期的公告,不难发现公司收入真实性存在诸多疑点。

    首先,2018年及2019年,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都是略微超过1000万,2019年的净利润也是踩线达标,刚好满足保壳的需求,且主要的业务都是贸易之类,这背后不免有些蹊跷。

    再看审计意见,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意见是无法表示意见,涉及公司诸多会计科目,随后公司便改聘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及2020年审计意见也相应变为保留意见。“结合深圳堂堂被证监会现场检查后发现其执业存在诸多问题并被立案调查,*ST新亿的确存在财务造假并通过购买审计意见来规避退市的可能性。”一资深市场人士指出。

    最后,交易所对*ST新亿频繁发函。记者梳理公司公告发现,2018年以来,交易所向公司发出约30封问询函,其中关于定期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也接近10封,多次向市场提示公司业务真实性及资金往来存在重大风险。

    规范运作问题频发 公司治理内控失效

    多年以来,*ST新亿主营业务空壳化、公司治理混乱,违法违规事项频繁发生。

    业务方面,公司多年来无主业,仅零星从事贸易业务,2020年营业收入仅345.87万元,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退市新规实施后,为扩大营业收入规模进行保壳,公司2021年半年报显示其将仅直接持股10%的参股子公司并表,该笔交易商业合理性以及会计处理合规性均存疑,上交所连续三次问询。

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内控失效,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问题。前期曾因信息披露违规,多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上交所纪律处分。

    公司自2019年5月因2018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来,触及多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也多次面临终止上市风险。2021年初,公司股票收盘价曾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交易类退市风险高悬。但是而后公司发布收购资产及增持公告,股价重新站上1元。但最终相关资产收购计划终止,增持计划也并未完成。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零容忍” 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

    近期,证监会查处了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同时多家上市公司也正处在立案调查过程中。2021年8月16日,*ST金刚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该公司同样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短短两个月,两家公司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这表明,监管机构对财务造假、恶意规避退市等行为的“零容忍”,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A股市场环境的决心。

    投资者应及时调整投资理念,秉持价值投资,远离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 IPO在线(www.chinaipoline.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联系邮箱:chinaipoline@126.com(值班电话:010-58436860)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内容已注明来源,仅供阅读,所有图文稿件版权均属来源处所有,转载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转载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其内容真实性。如稿件转载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删撤处理。 (备案号:京ICP备18012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