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严查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向商品市场情况

来源:黄一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21-10-28 11:10:02
【提要】10月27日,上海银保监局办公室发布《做好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金融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上海银保监局表示,将严查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向商品市场情况,严厉打击银行保险资金被挪用于投机炒作、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

10月27日,上海银保监局办公室发布《做好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金融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上海银保监局表示,将严查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向商品市场情况,严厉打击银行保险资金被挪用于投机炒作、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机构自查不认真、没有主动报告和性质恶劣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通知》称,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煤炭、供暖等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通过多种金融服务支持煤炭主产区和重点煤炭企业增加电煤供应。积极支持煤电、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严禁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煤炭等企业和项目违规抽贷、断贷,防止运动式减碳和信贷“一刀切”,促进更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对上述行业中短期偿付压力较大但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在风险可控、自主协商的基础上,可予以贷款展期、续贷。根据需要适当提高不良贷款监管容忍度。

  《通知》要求,严防银行保险资金影响商品市场正常秩序。严禁挪用套取信贷资金或绕道理财、信托等方式,违规参与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投机炒作、牟取暴利。严禁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债市、期市,影响大宗商品价格,避免脱实向虚、空转套利。同时,要严格落实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要求,不得放松信贷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防止信贷资金被套取和挪用。要坚持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并重,坚决压缩退出过剩产能贷款,不得继续支持长期亏损、失去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加快不良资产核销进度,防止信贷资源被长期低效占用。

  《通知》表示,加大能源企业异地和境外购煤购电支持力度。立足上海能源生产供应实际情况,对异地和境外购煤购电企业的融资需求要特事特办,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及时满足企业需求。要跟随上海能源保供的走出去战略,对于异地或境外项目,通过银团、信用证、跨境金融服务等手段做好金融服务,为上海能源保供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大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投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上海能源保供重点企业和能源调峰重点企业进行适当的让利,为企业发放综合成本适当的中长期贷款,切实降低相关企业的融资成本。综合考虑商品市场波动对企业运营的影响,对受影响较大的企业,在融资业务准入与审查中要充分考虑企业的长期经营及商品市场的长期运行情况,不得因企业短期财务报表出现较大波动而拒绝其合理融资需求。


  • IPO在线(www.chinaipoline.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联系邮箱:chinaipoline@126.com(值班电话:010-58436860)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内容已注明来源,仅供阅读,所有图文稿件版权均属来源处所有,转载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转载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其内容真实性。如稿件转载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删撤处理。 (备案号:京ICP备18012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