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大类基础资产信披指引料近期出台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8-5-30 10:00:24
【提要】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处了解到,监管部门正在酝酿制定资产支持证券(ABS)大类基础资产信息披露指引,指引有望近期出台,以进一步规范ABS信息披露。进一步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将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知情权,促进ABS投资者的风险管理。  信披指引或近期出炉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处了解到,监管部门正在酝酿制定资产支持证券(ABS)大类基础资产信息披露指引,指引有望近期出台,以进一步规范ABS信息披露。进一步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将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知情权,促进ABS投资者的风险管理。

  信披指引或近期出炉

  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处了解到,监管正在酝酿ABS大类基础资产信息披露指引,进一步规范ABS信息披露。继5月11日上交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之后,ABS信息披露规范化建设有望再获推进。

  上述监管人士表示,多个监管部门已经达成共识,监管多方正协调统一大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准入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近期会逐步推进ABS的监管制度建设,坚持以“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为核心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发挥资产信用优势,避免ABS单纯成为企业加杠杆、扩大债务规模手段。

  长江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投资经理章凯恺表示,提高ABS发行人的资质门槛,强化信息披露,并要求中介机构有效监督发行人,可有效降低发行人与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这对于优化和约束ABS发行人,从而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一位信托业人士指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投资者在ABS存续期进行风险管理,同时有助于提升ABS市场流动性,解决困扰ABS投资者的头号难题。

  据记者了解,正在酝酿的政策还包括搭建ABS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体系,例如草拟《资产证券化业务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规则》、建立资产支持证券风险台账。此外,监管各方还在促成监管联动,公司债、ABS、IPO、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各环节以及其它资本市场业务力求监管信息共享,力求包含公司、高管的违法违规信息共享,实现监管联动。

  “在严格资产隔离的情况下,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只能归集到ABS的监管户,用于支付ABS本息。由于ABS对应基础资产,一旦发生违约,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只能定向支付给ABS投资者。从法律上说,ABS投资者权益有较好保障。”资深ABS从业者冯川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从数据上看,目前企业ABS发行数据企稳。冯川表示,目前AAA评级、主体好资产好的ABS品种基本都会超募。记者了解到,AA、AA+评级ABS募集困难,部分券商拿到交易所ABS发行确认函后,凑不齐申报的认购规模,处于尴尬境地,两极分化较严重。

  重点关注潜在风险

  一位私募基金人士指出,ABS投资面临的信用风险有两个方面:项目本身现金流的不确定性,以及项目出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目前来看,这两个方面都有潜在风险,需要重点关注。

  章凯恺表示,投资ABS需注意基础资产质量必须严格把关,需要检验目标项目资产的真实合法性等要素。有了这个基础,再考虑相应的交易结构、基础资产的质量和相应的风险溢价补偿等细节。在非标资产被资管新规明确限制的背景下,ABS的市场容量有望进一步提升,包括通过产品设计来有效连接长期资产和期限相对较短的理财等资金。行业方面,要密切跟踪国家有关政策导向,政策鼓励的行业有望继续享受较好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同时注意规避再融资风险较大的行业。

  章凯恺认为,目前ABS整体的流动性溢价补偿依然较高,这可能是一个潜在的有利机会。考虑到交易所正通过协议式回购、三方回购等多种方式提高ABS的融资便利性,ABS的流动性提高且流动性溢价随之降低可能是未来发展趋势。

  他表示,发行人通过发行ABS来将资产盘活获现,本身可能是发行人进一步加杠杆的迹象,在整体经济去杠杆尚未结束的大背景下,这种行为本身就意味着一定风险。对于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和其标的资产未来支付现金的能力,是否受到发行人经营变化的影响需谨慎考察。在条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达到保护资金方投资利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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