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标准发布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8-6-28 8:53:57
【提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收费标准。  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标准分为业务监管费标准和机构监管费标准。其中,对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证券业务监管费,按股票交易额的0.02‰收取。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收费标准。

  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标准分为业务监管费标准和机构监管费标准。其中,对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证券业务监管费,按股票交易额的0.02‰收取。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收取期货业务监管费,按交易额的0.001‰收取。

  对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收取的机构监管费,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

  通知指出,证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上限范围内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


  • IPO在线(www.chinaipoline.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联系邮箱:chinaipoline@126.com(值班电话:010-58436860)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内容已注明来源,仅供阅读,所有图文稿件版权均属来源处所有,转载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转载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其内容真实性。如稿件转载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删撤处理。 (备案号:京ICP备1801232号-1)